福建独立董事调查之  不是弱势群体
——访天香集团独立董事郑庆昌教授

  郑庆昌教授,福州天元创业研究所所长,福建农林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研究生导师,擅长发展战略研究,在农林学、金融证券方面造诣颇深。1996年底成为天香集团的独立董事。

记者:天香集团是怎么找上您的?

郑教授:天香准备上市时,定位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因此,希望有一位不仅熟悉农业项目及农业企业经济管理,还熟悉福建整个宏观经济的专家董事,这是他们初始的设想。另外天香也想在改善董事会结构上作一个探讨,引入跟股东之间没有利益瓜葛的人。

记者:您在董事会中具体起什么作用?

郑教授:企业发展不仅是内部管理,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外部多变的环境下企业生存发展,这就牵涉到企业的战略选择问题。我对宏观研究比较多,对福建省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比较了解,可以从更广的方面看问题。其次,天香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很多项目跟“农”有关,这方面是我的专长,可以提一些建议。另外,董事会成员来源于不同股东,本身也会相互制约,股东间有不同意见,我可以帮助沟通交流,但不是说独立董事可以包治百病。

记者:好像主要的作用是参谋?

郑教授:也可以说是这个作用,但对公司内部的事情也起一些制约作用。董事会决定的担保投资需要我签字,我有自己的看法,就会提出。

记者:决议大多数不是简单多数通过吗?

郑教授:法定程序是以票数为准,但我提出不同看法后,其他董事也要考虑的,某种程度上会起一个制约作用。当然,这问题有待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现在只有我一个,将来有1/3以上就会对决策产生更大的影响。

记者:在目前一股独大的格局下,1/3也还是弱势群体,独立董事能起作用吗?要发挥作用是否要依赖大股东的道德良心?

郑教授:作用能起,但不能有过高的期望值。国外独立董事有特殊权力,对决议如果持否定意见,他可以和交易所甚至监管机构建立直接联系。我国现在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将来也会赋予独立董事特殊的权力。当然股权结构要合理,股权要相对分散,不能集中于一个控股股东。做企业需要道德良心,但靠道德良心是绝对不行的,对大股东的制约不只是靠独立董事制度还要靠各方面法律法规的健全,靠市场经济的环境。

记者:您有收入吗?

郑教授: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报酬,但年底公司会支付董事津贴,相当于车马费。

记者:这算不算利益所在?如果不是,您出任独立董事的动机是什么?

郑教授:为了一个小小的利益放弃独立董事应有的立场,是不值得的。中国正在急剧变化,企业的实践问题往往跑到理论的前面,要解决企业最前沿的实践问题,就必须在理论上同时再超越,理论和实践循环的周期越来越短,两者的结合越来越紧密。我从事经济社会方面的研究,受邀进入天香,能够从过程上跟踪而不仅是在空间上接触一个企业,对我来说非常有意义。

记者:现在福建的独立董事不到要求下限的10%,将来你有我有大家有,质量怎么保证?

郑教授:现在是从没有先到有,有了数量后看提高质量的问题,但一般来说公司考虑独立董事一般会比较慎重,董事在公司的位置比较重要。现在管理层也比较关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要单独一栏签字,将来证监会也会赋予独立董事比较特殊的权力,所以公司会比较慎重考虑这个问题。

记者   陈斌《福建工商时报》2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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