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内涵与构成探究
 
——基于资源共享利益矛盾的视角

郑庆昌,张丽萍,谭文华,王东炎

 
    本文已发表于《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9.(2):10-13、22 

1引言

建设开放、共享的科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核心是建立平台的共享机制。共享机制是什么,由哪些要素构成,如何建立?对于这些问题,从国家发布的有关平台建设的纲要到理论界,目前或还没有比较明晰的界定,或缺乏比较深入的研究。本文从资源的内在价值属性出发,在把握科技条件资源共享的本质的基础上,力图对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的内涵、构成与形式等进行探究。

2 科技条件资源共享中内在价值的矛盾性

科技条件是指为科技创新服务的资源保障系统,是支撑科技创新与进步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主要包括为研发(R&D)活动提供基本资源和手段的科技基础条件,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科技条件,以及为产业化和产业发展服务的科技条件[1]。组成科技条件的各种要素称为科技条件资源。当前,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科技支撑提出了新的要求,由此引发了对科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的紧迫需求。科技条件资源共享,最直接的目的是对全社会科技条件资源的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以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2]。

根据经济学理论,任何资源都具有经济和社会的双重价值。科技条件资源也不例外。从资源的物品属性考察,私人品与公共品的划分本质上体现为该物品不同的权利配置。私人品体现为私权配置,在消费上具有非共享性与排他性,目标是实现其经济价值的最大化;公共品体现为社会权利配置,在消费上具有共享性和非排他性,目标是实现其社会价值的最大化。因权利配置的不同,同一种资源对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追求就会出现较大的差异,即产生所谓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的矛盾。不同的产权主体(国家、部门、企业、个人等)对科技条件资源参与共享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追求也不同。科技条件平台“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建设定位[3],决定了科技条件资源在共享中,既要按照“私人品”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属性来配置,从而实现其经济价值的最大化,又要按照“公共品”的共享性和非排他性属性来配置,从而实现科技条件平台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目标,即科技条件资源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但是,私人品与公共品的非相通性,决定了科技条件资源的经济价值最大化与社会价值最大化的冲突性,使得科技条件资源的经济财产权利与社会权利产生了冲突,这正是科技条件资源共享率极低的最根本、最深层次的原因。

科技条件资源的共享,实质上是要求解决科技条件资源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在追求最大化中的冲突,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经济与社会双重价值,实现参与主体各方的利益共享。对资源双重价值最大化的协调和提升,正是科技条件资源共享工作中要解决的难点和待突破的关键。那么,如何解决科技条件资源高效利用中双重价值最大化的冲突?建立有效的共享机制是关键。

3 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的内涵与实质

科技条件平台,是以共享为核心,集聚、整合科技条件资源,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构建由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相关的共享机制和专业化队伍组成的,主要服务于科技创新、创业、产业化全过程,为科技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开放、共享的科技条件公共服务体系[1]。科技条件平台最重要的特性在于平台建设的共建共享性,建立共享机制,是整个平台建设的核心。

共享机制是平台运行各主环节相互作用的机理与方式。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包括“共享需求”、“资源整合”、“协同使用”、“调控管理”、“技术支撑”五个主控环节,如图1所示。这五个主控环节彼此关联并相互作用,通过平衡与协调,以有序、稳定的状态保障平台运行。

图1   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与运行的主控环节

科技条件的共享需求是平台开放共享服务的前提。共享需求决定了共享政策和共享方式的多样性,要了解科技条件的存量、分布状况、资源的产品形态及其价值特性和可共享性,在掌握科技条件共享的具体需求基础上,要求不同层次的“调控管理”主体在其权限与职责范围内,制定维持共享秩序的具体“共享制度”(如科技条件共享的分类分级及其共享方式等的法规体系、政策、管理办法等)。平台调控管理主体根据共享的基础与需求,进行不同层级的制度设计,确立科技条件资源的共享地位,制定相应的共享整体规划,统一共享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产生共享方案(计划),推动分散的、闲置的科技条件“资源整合”。不同产权主体、不同利益诉求的科技条件资源整合起来后,通过权利配置后的利益协调与激励,既互相提供又互相分享资源和服务,即实现“协同使用”。平台的各环节运行要寻求基于网络环境建设下相关的共享“技术支撑”,在信息化的技术支持下“协同使用”,满足不同的共享服务与管理的需求。

这几个主控环节既相互促进,也相互制约。“共享需求”对科技条件资源提出了盘活存量、带动增量的“资源整合”要求;共享“技术支撑”实现的可能性与创新要求,则对不同层次的“调控管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而“调控管理”通过不同层级的共享制度对不同需求用户的共享行为进行约束规范,促进“协同使用”;“资源整合”中科技条件资源的结构、类型、水平、产权分布状况及其更新与维护、保值增值等将对共享“技术支撑”的技术不断提出新要求。不同层级的“调控管理”,是其他几个主控环节中相关制度设计与推动实施、选择共享“技术支撑”的保证。

从上述五个主控环节的有序运作看,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是为实现科技条件资源整合集成、开放、共建、共用,促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于科技条件资源共享的“共享需求—资源整合—协同使用—调控管理—技术支撑”流程,以权利配置为核心,遵循利益平衡的治理理念,通过制度体系的作用,达到资源所有者(提供者)、使用者、管理者有效的协同运作而形成的机理和方式。资源整合机制、利益激励机制、协调管理机制、技术支撑机制构成了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的主要内容,以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三个不同层面的制度形式作用于平台运行。平台共享机制的运行,实质上是针对共享活动中科技条件资源的经济价值最大化与社会价值最大化追求的冲突,解决冲突的权利之间及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制约与互动,从而协调、提升科技条件资源的经济与社会价值。共享机制的作用过程,也就是化解共享资源的内在价值冲突,协调、提升其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过程。

4 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的内容构成

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与运行,涉及到资源单位、资源用户、政府主管部门、社会等多个主体,包括了整合、协作共用、服务、管理监督与评价等多种共享行为,在这个复杂的系统运行过程中,共享机制起着调控作用[4]。通过建立起与资源整合机制、利益激励机制、协调管理机制、技术支撑机制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协调共享流程中资源内在双重价值最大化的冲突,使平台运行的各环节按一定秩序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从而造就平台的整体功能和秩序(见表1)。

1  共享机制的内容构成

内容构成

主要解决的问题

机制建立原则

 

资源整合机制

围绕产权,确立科技条件资源的共享地位;盘活存量资源特别是以财政投入为主形成的科技条件资源,带动增量资源投入。

 

产权清晰;充分利用。

 

 

利益激励机制

协调科技条件资源所在方、中介服务方和需求方的利益,平衡资源所有者、经营与使用者的利益,降低资源共享的交易成本基础上,提高共享效率。

 

兼顾效率与公益性;

谁开放、谁受益;

谁服务、谁受益;

谁使用、谁受益。

 

协调管理机制

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科技条件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进行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监管责任的设计,建立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管理体系。

 

政府主导;多方协同。

 

技术支撑机制

寻求基于网络环境建设下的科技条件资源共享的相关技术支撑,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网站建设、接口链接、仪器操作和维修等

 

信息化;标准化;开放性;科学性;安全性。

 

4.1 资源整合机制

科技条件资源难以整合、共享,最根本原因在于资源双重价值最大化的冲突没有得到有效协调。因此,资源整合关键是根据资源的价值属性进行合理的权利配置。科技条件资源的社会价值可通过政府宏观引导和协调争取最大化;其经济价值的最大化,则需借助市场机制的调节对资源优化配置。科技条件资源的产权明晰,市场机制才可能促使资源所有者提供资源参与共享,资源使用者才能在权利义务明确的基础上放心享受共享服务,这是促使科技条件资源高效共享的诱因。这种诱因需通过建立相应主体对各类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来实现[5]。产权配置越清晰,社会个体特别是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有效利用科技条件资源的诱因就越大。资源的权利配置,实际上决定了科技条件共享的效率。

按照产权清晰、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明晰科技条件资源产权,破除资源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壁垒,包括:(1)建立资源产权分解制度,通过制定相应法规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明晰科技条件资源的产权主体,解决科技条件资源的归属问题,确立科技条件资源的共享地位;(2)建立资源信息整合制度,制定和出台强制或鼓励各类科技资源参与共享的有关法规、政策,盘活存量资源特别是以财政投入为主形成的科技条件资源,带动其他增量资源投入共享。

4.2利益激励机制

好的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对权利义务的合理界定,以各相关主体利益的调整,刺激各主体的积极性,增加参与者的利益,从而使资源配置达到最大化,带来高效率。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就是要通过对科技条件资源所有者、占有者、科技条件中介服务者、科技条件需求与使用者的利益调整,尊重、平衡资源所有者、经营者与使用者的利益,建立资源利益分配制度,保障资源共享各方的合法权益,在降低资源共享的交易成本基础上,提高共享效率。

按照兼顾效率与公益性,谁开放、谁受益,谁服务、谁受益,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科技条件资源共享过程中所得收益(成本费、管理费、使用费等)分配的办法或指导性意见,包括:(1)建立共享协作制度,主要是确立产权主体投资规则、运行主体经营规则以及参加单位责、权、利的分配规则等;(2)建立资源利用补偿制度,主要是制定科技条件资源折旧与耗减核算办法、政府补贴的基本规则和承担单位与参加单位的经费保障规则等;(3)建立资源利用的收益再投入制度,主要是制定科技条件资源利用收益投入规则等。

4.3协调管理机制

共享机制的作用过程,是共享参与各方权力、责任、义务的再分配和转移的过程。如果权力、责任、义务的合理再分配和转移实现不了,共享相应环节缺乏协调,机制不畅,平台建设运行就难以持续。在目前有些科技条件资源的共享还不可能完全市场化运作或正处于市场化运作探索阶段的情况下,平台运行完全依靠各共建单位之间的自觉协作还很难,关键要通过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宏观调控,加强引导和协调,从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不同层面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起共享的制度性框架并协同实施。共享机制建设是对现行科技管理体制的一个挑战,需要政府部门转变科技管理职能,从作为科技条件资源的分配主体逐步转为科技资源配置规则的制定者、配置过程的监督者和配置绩效的评估者,改良资源使用的“土壤”,强化共享的战略、政策、规划、计划、监督、评价等宏观管理职能。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原则,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科技条件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进行宏观调控与监管,建立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管理体系,包括:(1)组建共享机制建设的相应组织,协调跨部门的工作,制定政策、明确目标、整体规划、统一部署;(2)根据不同类别的科技条件平台,建立不层次的工作机构, 明确责任,确保各共享制度的落实;(3)建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为平台共享各项制度的建立等提供研究、评议、论证和咨询,保证制度设定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4.4技术支撑机制

共享技术是基于网络环境下按照科技资源整合与共享规则促进资源共享的手段,是实现共享的必要保障和重要支撑。科技条件资源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要建立在资源使用者和资源拥有者对共享资源有着规范的描述与操作的基础上。已建、在建和未来新建的平台资源能否顺利地互相交流、共享,以及一些资源能否实现共建,关键在于是否有相应的技术规范。

按照信息化、标准化、开放性、科学性、安全性的原则,建立支撑平台运行的各种技术规范和服务规范,包括:(1)制定数据采集、数据存储、网站建设、接口链接、仪器操作和维修等相应的共享技术规范;(2)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条件资源的特点,在总的共享技术规范下,制定各平台相应的技术和服务规范。

5 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的形式构成

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中上述四大机制,主要是通过与之相关的制度体系来体现。围绕科技条件资源共享活动对共享制度的不同层次需要,从形式上,共享机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管理办法等三个层次。(见表2)

第一个层次是共享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围绕共享机制的四大内容构成要求,对科技条件资源共享活动中一些共同的、普遍的实体权利配置进行顶层设计,通过修订或制订、发布,主要是就科技条件资源共享的地位、权属关系的原则性分配等进行框架性规定。

第二个层次是共享的政策。国家和地方围绕共享机制的内容构成要求,在共享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就科技条件资源共享的原则、方针、战略和计划等制定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第三个层次是共享的管理办法。为直接服务于具体平台中四大机制内容的运行,就平台建设和运行中的具体操作性问题,制定运行与操作的标准和规范等。由具体参与共享活动的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等制定发布。

上述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三个不同层级的制度,相互照应、配套,以达到科技条件平台共享制度体系的协调性和完整性,共同服务于共享机制的四大构成内容的运行,从而造成平台的整体功能和整体秩序。

 

参考文献:

[1]谭文华,郑庆昌.论国家与地方科技条件建设的分工和互补关系[J].天津: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7(4):37-39.

[2]科技部等.“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Z].国科发财字〔2005〕295号.2005.7.18.

[3]式、建立制定设备程序、监督与考核等进行规定,通过过,厅联合制定《国务院办公厅.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Z].国办发〔2004〕55号.2004.7.3.

[4]刘继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运行机制初探[J].北京:中国科技论坛. 2005(5):56-59.

[5]王蓉.资源循环与共享的立法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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