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研究

课题组


    “福建省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研究”课题系我所与福建省委农办政策法规处共同承担的福建省软科学计划资助项目(2008R0009)。2009年11月该课题获福建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验收(闽科软[2009]021号)。专家组认为:

1、该课题以福建省行政村级的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为研究对象,探讨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中的产权制度改革问题,是对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特别是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重要研究,视角新颖,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2、该课题研究以基于产权制度改革的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为主线,在厘清我国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的内涵与特征,把握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分析了福建的主要现状、4大转型动因与5大障碍的基础上,提出了福建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的路径选择、3大任务以及对策建议。研究既有宏观层面的把握,又有不同类型个案的分析,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研究方法科学。

3、该课题从政策法规层面、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层面、组织治理结构层面、组织功能提升层面以及转型发展环境营造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研究对推进福建省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探索乡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

专家组认为,该研究成果是一份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现实针对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已经完成课题合同规定的研究任务,同意给予验收结题,并将成果提交省有关决策部门,促进成果向决策转化。

该课题是基于郑庆昌教授等本课题主要成员10年来对乡村社区转型及其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长期研究和跟踪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所开展的持续研究。以郑庆昌教授为首的研究团队1999年起开始为厦门马垅村社区建设与村集体资产改制提供方案设计,10年来坚持为厦门、福州城中村改制等提供咨询服务。在为社会开展咨询服务中总结乡村社区转型发展的经验,发表了系列论文,在理论探索中推进实践;同时,把科研工作与社会服务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依托课题,培养了多名博士生和硕士生,指导完成了多篇博/硕士学位论文。

成果摘要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我国大多数原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产权制度、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服务功能等方面与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已越来越不适应。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一环。农业部新近下文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城中村、城郊村和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要围绕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沿海地区,与广东、浙江等沿海兄弟省份相比,福建的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过于滞后,与海西建设全面推进的要求不相适应。

本研究以福建省行政村级的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为研究对象,以该组织的转型为视角,围绕基于产权制度改革的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的转变为主线,客观分析了我国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的内涵与特征、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结合课题组长达10年的持续跟踪研究,分析把握了福建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的组织形式与发展现状,转型动因与障碍;在此基础上,通过宏观分析与个案研究结合,探讨了新时期福建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的路径选择,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研究认为,福建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在4大动因推动下,将加快进入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特征的新时期。但要实现“漂亮转身”,还面临着5大障碍,要完成3大任务:一是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建立与产权制度相适应的组织形式、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增强社区组织服务功能。那么,如何选择福建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的路径?研究提出了规范的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3种可供选择的组织转型形式,比较后认为,股份合作制是组织转型期最主要的形式;同时,针对不同类型乡村,分别提出了组织转型形式的选择,并通过个案进一步论证了福建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的路径选择。研究最后建议,推进福建省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推进法规完善;选择有效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着力做好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的关键环节,谨慎处理改革中的问题;构建新型治理结构;全面提升组织功能;营造顺利转型发展的环境。

具体详见研究报告《福建省乡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转型发展研究

    主要执笔人员: 郑庆昌 黄建新 张丽萍 王智聪 郑永平 王阿娜 郑明芬 潘扬彬 刘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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